112、关于超度流产的孩子及可否为其取名字和立牌位——《心靈法門佛学问答一百一十二》 2011-07-16 博客
问112:盧臺長您好,我曾经打过胎,也有自然流产过,还有宫外孕,请问要如何超度?我已经给流产的孩子取了个名字并且在家里立了牌位,这样做可以吗?
答112:
- 如果曾经有过打胎、流产、宫外孕等,只要是有孩子没有生下来,都需要给每个孩子至少念7-21张小房子,一般每个孩子至少需要7张小房子才会离开,而21张以上才有可能投人,但是如果是来讨债的孩子可能会要得更多。
- 如果念了小房子超度之后,梦见有孩子穿得漂漂亮亮、开开心心地离开,或者被别人带走,一般就是超度走了。反之,如果梦见的孩子情况不好就需要继续念小房子超度。
- 为流产的孩子超度,只可填写小房子抬头“敬赠:某某的孩子”,一般小房子上是填写女方的名字的孩子为主,如果不知道母亲的情况下,可以写父亲名字的孩子。不可有其他任何填写方式,不能用某某打胎的孩子或某某流产的孩子等写法来填写,如果不合规格填写会导致流产的孩子无法超度走。
- 流产的孩子千万不要取名字,不要在家里供奉流产孩子的牌位。一旦取名字或立牌位后这个孩子将难以投胎,即使为其做超度也会比较难以超度。
- 如果为流产的孩子立了牌位自己决定要取下来,需要为流产的孩子读21张以上小房子以后才能取下,抬头为“敬赠:某某的孩子”。同时取下的当天要读:7遍《大悲咒》、7遍《心经》、7遍《礼佛大忏悔文》,“求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薩保佑我某某将小房子送给我某某的孩子”,然后把牌位用红布包起来横着储存在干净的地方,千万不要烧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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